法律咨询

您好,我在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在2015年,我从1月6日到19日请了10天的病假,后又从1月19日到7月19日请了6个月的病假。我想问,这种情况下,1、病假工资可以按先抵充年休假而超出年休假的时间按病假工资计算吗?2、我的前面的这十天病假可以用年休假抵充吗?

劳动纠纷
2016-03-30 21:47:4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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