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去年在南京工地打工腿部受伤,做了手术,半年之后要二次手术,是在二次手术之后才进行工伤鉴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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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认定是劳动关系,则先作工伤认定,进而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再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索赔,确定具体的赔偿范围和数额。
如果是一般的雇佣关系,则作伤残鉴定,赔偿范围则包括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鉴定费、交通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具体的赔偿数额要看户口、年龄、法医鉴定结果。
另外,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具体的鉴定时间建议直接问鉴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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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咨询医疗机构,希望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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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论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请在受伤1年内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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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