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奶奶有两套房子都是公产房,三个儿女,一套是爷爷奶奶住,奶奶去世后爷爷把房子卖了分给了我的两个姑姑。另一套是给我父母结婚用的一直居住至今已有三十多年,房费一直也是我父母承担,房本名字是爷爷的,户口本里除了爷爷是户主外只有我和我父母三人(近几年又增加了我两个孩子户口),爷爷于2015年九月份过世,目前我们想变新承租人(我父亲),公证处需要两个姑姑签字,她们要求平分这个房子否则不签,我想咨询她们已经分过爷爷的一套房子,我家这个房子她们还有份吗?公产房算遗产吗?如果我家这个房子还有她们的比例占多少呢?我咨询了四个律师说的都不一样,有的说公产房不是遗产,按户口和实际住户,谁住是谁的,还有的说算遗产,到底哪个对?因为两个姑姑要的太多实在没办法想依靠法律,如果起诉法院受理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规定怎么分配公产房?还有房子的价格怎么估算呢?之前两个姑姑分的房子跟现在分配还有关系吗?谢谢,问题实在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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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产房不属于遗产,因为产权不属于你们个人。但是承租权是可以继承的。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确权,确认承租权。至于分配,视同遗产分配。之前你爷爷分给你姑姑的售房款有一部分属于无权处分,因为有你奶奶的遗产在里边。如果有需要可以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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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双方沟通协商解决,无法协商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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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同意的,建议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建议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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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