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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广西公司的重庆分公司上班,上了8个月 没有签合同,没有买社保。我现在离职,我想去申请劳动仲裁,这家重庆分公司在渝北注册了营业执照。我现在手里的证据是分公司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每个与给我的工资转账记录,还有负责人签字的员工离职申请表,还有已离职员工可以当证人,请问我胜算大吗

合同纠纷
2016-04-04 18:06:4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如你所述,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依法要求双倍月工资差额;2.没有购买社保,可以此为由依法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1个月;3.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为1年,你没有提供入职与离职时间,故无法判断是否已过时效;4.你没有说明离职申请表上所载明的离职原因,故无法确定经济补偿金是否能得到充分支持。
  • 搜集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自动离职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解答:可以单位未办理社保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自动离职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追问:已经离职了呢
    解答:你只能要求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 挺大的,勇敢地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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