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入职,一直没签合同也没交保险,可以申请补偿 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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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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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的时候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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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都快四年了还可以双倍工资吗
解答:按照你们解除劳动关系的日期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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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没签这个没法要求赔偿了。保险可以要求补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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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双倍工资的时效已过,不会支持,经济补偿金还是有的,保险可以通过社保机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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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可以要求单位补缴;及时要求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差额的时效已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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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什么可以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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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