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保补偿的相关问题:
1. 我2013年6月入职,10月份转正(没有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基本工作2500(责任底薪).
2. 转正后没有交五险,公司说每月给600元的补助,也就没当回事,就拿现金补助了,没有交保险。2500(责任底薪)+600(保险补助)
3. 大约在2014年,上级要检查公司就让我们每人签了一份劳动合同,不过具体内容不让填写,只让签字、按指纹,也没有给员工留备份。
4. 2015年1月开始,要求交保险,即使不交也不给保险补助了,由于还有半年绩效没有发放,公司情况也不乐观,打算拿到半年绩效后离职,就没有交保险。工资就成仅有2500元的责任底薪。
5. 2015年5月,本应该三月底四月初核算半年绩效还是没有核算,所以到五月份也没有离职。但是公司于五月份更改薪酬制度,工资变更为1800(责任底薪)。
6. 我打算6月离职后首先去劳动保障和人力资源管理局投诉,如果不行然后仲裁,再不行的话进行起诉,再不行的话然后给媒体曝光。如果我投诉、仲裁、起诉,有多大的成功可能,如果成功的话一般将会得到多少的赔偿,我现在有的证据为:
(1)2013年6月--2014年1月,连续7个月的工资表。
(2)2014年10月--2015年5月,连续8个月的工资表。
(3)银行卡工资打款(工资打款是公司财务打款,不是银行自动转账),不过一般备注都会写“X月工资“。
注:2014年2月--2014年9月的工资条,没有收集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