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1曰18:40分左右上班途中,**路东向西路段直行150米左右,被后面右转弯车速极撞击,医院cT诊断结果为屁股骨骨折。现休息一个月不能上班,一个月复查,请问属于工伤吗?而且公司单位如何经济补尝我?车主又如果补偿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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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只要发生过骨折就肯定能构成十级工伤伤残,辞工一次性了断,应赔7万元左右。
但是,必须要:1、应在事发一年之内尽快到劳动局工伤科先申报工伤认定,千万不能过期。2、才能报名做伤残等级鉴定。3、然后方好打劳动仲裁官司向公司索赔。
追问:辞工不就是自动辞职了吗?单位公司就更不赔偿钱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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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非主要责任以上都属于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在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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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赔偿好几万。具体详细情况可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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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由交警认定责任,若不承担主要责任可以申请工伤认定,鉴定伤残等级,要求工伤待遇;还可以要求肇事者按照责任比例赔偿你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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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在交通事故中承担非主张责任,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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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属于工伤,按工伤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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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本人不负事故主要责任可以申报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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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主要责任可以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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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