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于2015年6月10日在东胡林路口处骑电动车拐弯由东向西走,当走到路中间时,被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白色本田汽车撞出10来米远摔倒。当时我身体多处受伤,电动车也被撞烂了。本田车主叫来交警,交警赶到现场以后,交我赔偿本田车主50%的修车费。开完单子叫我签字,我觉得不公平,交警说,你可以拒签,我说,那就拒签吧,交警帮我写上拒签。又让我在受伤人签字处签字,我签了。然后把单子给了我和车主一人一张,交警说,完事了,他们解决完问题了。然后就开车走了。肇事车主又叫来两个警察,跟我说,既然给我单子了,肇事车主就没事了,可以走了,于是,本田车主就走了。我又找车帮我把电动车拉回来。到家以后,我往交警队打电话,我打了好几个小时的电话,打了好几十次,交警不接。第二天,我去交警队找他们,别人说,他们下班了,不在。我也找不到人,打电话也没人接,到现在为止,我身体各处都疼,我也没钱去医院看伤,我电动车也没人帮我修。肇事车主一个电话也没打过来,交警也不接我电话。我该怎么办呢,肯请律师帮我想想办法,谢谢了。

交通事故
2015-06-14 18: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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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