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和不支付劳动报酬而形成的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有一定的交叉,但是有本质的区别。
追问:谢谢律师。我想追问一个问题。前公司欠我五个多月工资已经拖欠半年有余了,工资超过4万5.我查过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中有一条说单位拖欠个人工资的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及金额超过两万以上就以成立。我的起诉在二月二十五人已经开庭,被告单位未出庭。第二天法官给我两次电话询问一些问题,我听到电话那头有人说要边刑边民的审讯处理,如果这样的话对我会有影响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