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劳动合同是3月7号到期公司今天就(2月24号)给我劳动合同续签终止通知,请问有经济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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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公司无故要求解除您的劳动关系,您可以不接受,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若您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则视作双方合意解除,您只能获得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结合工作年限,有一年算一个月,不满6个月算半个月。工资根据您每月的工资单上数额计算。
3、获得赔偿金的前提条件是,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公司未经得您同意,擅自办理退工手续。
您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而公司擅自帮您办理了退工手续,您可要求双倍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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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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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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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经济补偿金的,每工作一年有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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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需按照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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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三月七号到期,是否明示在何时停止劳动关系,这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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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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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