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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临拆迁,和父母分户有什么好处啊?是不是安置补偿没有影响,只是可以多分一户房产但是两户房产都要小一些?有没有必要分户呢?

房产纠纷
2019-02-19 04:20:2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1、当事人可以在本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享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包括集体土地使用权、被征收的补偿等方面);
      2、在当事人从未以本人的名义,在当地申请过宅基地使用权,并且符合一户一宅的规定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以河北省为例):
      第七条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第九条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一)年龄未满十八岁的;
      (二)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三)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定办法》的规定:
      第四条普通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管理与处置的参与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项完整权利,承担完全义务的农村居民。
      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指除承包地经营权外,已实际取得和保留的宅基地、林盘地、自留地等土地使用权。
      本办法所称普通成员等同与其他法律法规所称的农村集体组织成员。
      第六条下列人员确定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
      由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繁衍,并在该集体经济组织共有的土地上生产、生活的后代;
      与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形成法定初次婚姻关系的;
  • 您好!拆迁补偿是否和户口有关系要看具体的拆迁政策,每个项目的政策不同,如有的项目是按房产的面积为补偿计算的依据,对于房产的户口的情况不予以合计,而有的回迁安置项目则把户口的数量做为安置面积的计算标准。因此按户口补偿多存在于有回迁安置房的项目中。另外延伸一个问题,只有户口没有住房的情况下是否有补偿?很多人认为只要是按户口补那么我的户口在就应当有相应的安置就补偿。但实际情况中,在拆迁的细则中会将此类无房有户的情况列为空挂户,即不予任何补偿.详情可来电来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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