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你好,我与甲方签订劳务承包合同,单项包工(钢筋),前期费用全是由我个人先垫付,其中包括工人生活费,工人借资,机械设备,扎丝都是我个人先期垫付,工程主体已经封顶,按照合同甲方应该付给我35万,但是甲方将这笔钱付给我手下的工人,作为乙方的承包者一分钱都没有拿到,而且工人从我这里拿的借资我也有些人有一部分没有扣回来,我已向法院起诉,法院调节甲方只想支付我三万元,如果我不接受,法院判我败诉,说合同无效,还有甲方公司没有任何资质,法院还要求我拿出资质,为何法院不要求甲方公司拿出资质,请问我该怎么办?谢谢

劳动纠纷
2016-03-10 13:41:2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