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个做装修的。我请了个工人,结果那个工人的老婆来帮我请的那个工人,结果工人的老婆被摔伤了,手断了。但工人的老婆不是我请的,是来帮我请的工人的。请问,这样,我需要赔吗!?而且我的工具都是好的,支架也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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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因为一个工人请人帮忙,如果雇主不知道的,雇主不用承担全责,最多是补偿性的。 但是如果雇主明知工人请人帮忙,比如已经帮忙了几天了,雇主都没有任何表示反对的意思表示,这样的话,雇主是要承担责任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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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自己和你都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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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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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你虽然没有请他来帮工,但是你们是存在事实在的帮工关系的,如果一开始你就对他老婆的帮工表示拒绝的话,你是不用承担责任的,但是你默认了这种帮工关系。多少是有些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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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果从未给那个工人的老婆发放过佣金,则你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仅需要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给予少量适当的补偿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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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也就是说可能存在适当补偿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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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