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在一餐馆上班,我是做厨师,我们这个店厨房有5个厨师一个阿姨,,里面的厨师也都是我叫去的,阿姨不是我叫的,老板说你负责管理厨房,厨房交给你,工资也交你发,他们的工资我每月发给你,你发给他们,你做厨师长,阿姨不归的管,工资也归我给。老板和我们都没有签劳动合同,刚开始我们做了一个月感觉老板不是很好,每天在店里面说我们厨房员工,而且厨房都设监控视频监视我们,我就说了我们都不想做了叫他找人,你找到人我们就走,没有找到人我们做到过年,现在快过年了,我也做了3个多月。他还不让我们走,第一月发工资押我们所有人半月工资,12000,在这3个月里面,做事的员工情绪很差!我也管不了他们了,他们也不被我管了。请问!还有几天我们餐馆要放假了,老板说过年工资还要押多点,如果这次发工资给我,我把我工资和被老板押的钱一起拿了回家过年,不知违反法了没有?老板发的工资剩余的我都给了他们,也告诉他们自己找老板要。谢谢您告诉这样做对吗?我应该怎样做正确?

劳动纠纷
2016-02-01 11:24:1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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