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1日进单位试用3个月.2006年试用期满后同单位签临时工聘用协议二年.(驾驶员).2007年8月29单位解除聘用.解除聘用协议通知书中的解聘原因是,签订了的临时聘用协议书现因协议期满予以解除。我在这解聘书签了姓名.事实上我从2006年1月1日起一直在这个单位(驾驶员)做到现在.从没离开过单位一天.2007年8月29签了解聘后单位找了个劳务公司.叫我同劳务公司签了劳务派遣合同.这里我想问下原单位的07年8月29日的解除聘用是否合法有效?其二正该08年4月到期的解除或续签没办理算什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