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向你咨询下商品房购买合同的一项问题,就是在合同的付款方式这一项中,合同是这样的,一,一次性付款,二,分期付款,但分期付款分为四期付清。前三期合同上没写金额与日期,在第四期这项条款是:在办理产权证时必须付清合同规定的购房款。合同是在2011.4.13日签的,但在2012.4.19日前付款8万。但还欠49000元。到现在房产公司也没办下房屋产权证。而房产公司确向房主下了一份催款通知,催交房款49000元,还从2012.11.7日开始算了3分的利息到2015.12.31日止。请问律师,所欠的房款在合同的付款方式中没办房产证时是否可以欠款,还是算违约呢?

其它综合
2016-02-13 08:23:5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买卖合同产品质量纠纷如何解决
2895
买卖合同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
民法典 458
买卖合同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
合同逾期付款违约金怎么写
民法典 1873
合同逾期付款违约金怎么写
行政拘留后取保候审保证金有影响吗
行政拘留资讯
行政拘留后取保候审保证金有影响吗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2575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1880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340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210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005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94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