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卖家要求提前支付除了首付款30%外的另外一笔35万购房款,等公积金贷款下发后再还款给买方,由于这样买家觉得不太安全,怕到时候卖家不还钱,买方是否能够要求卖方将公积金下发的存折和身份证抵押在第三方中介处,等贷款下发后三方共同去银行取公积金贷款,然后卖家直接还款给买方。这样能否保证那笔35万能要的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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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签订了二手房协议,就按照原来协议办,你可拒绝卖家无理要求,如果卖家违约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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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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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巨大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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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提前付款有一定风险,不建议如此操作,身份证,存折可以挂失。
追问:那除了抵押的方法 还有什么方法能够保证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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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同没有这样的约定,是可以拒绝提前支付的,如果对方坚持,你可以对方提供财产担保
追问:如果他拒不提供财产担保,只提供身份证,我应该如何保证这笔钱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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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常规做法,建议谨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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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