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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十级伤残是怎么计算的、伤残是多少、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是参照什么标准计算的、谢谢帮助

劳动纠纷
2016-01-11 11:04:5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 伤残补助金为本人七个月平均工资,医疗和就业补助金为四个月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 十级工伤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7个月工资,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不变,如果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的还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分别是两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具体事宜可进行详谈,为您提供更好的解决方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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