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公司上班几个月了,现在被告知要写离职申请表(写原公司的申请表)。当时原来公司经营不善。被现在公司接手。我们员工就没有变动。直接和新公司签了劳动合同、 但是原来公司也没有给个说法。有些员工在原公司工作2年。现在在新公司,工龄也重新开始了。没有赔偿也没有说法。现在突然叫我们写。我被忽悠写了 。但是没有离职原因。只写了名字和日期。请问生效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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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要求原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追问:关键是我写了离职申请单,签了字,只是没写离职原因、还有效吗?
解答: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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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并且已经超过一个月,那么员工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超过一个月,不超过一年内实际工作时间的双倍工资,并可以要求单位给予补偿,每工作一年可以要求单位补偿一个月。
如果单位超过一年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单位不得单方解决劳动合同,劳动者辞职的,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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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个人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吗?
个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三种情况:
1、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2、依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3、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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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员工以公司存在违法行为“被迫辞职”的,公司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实务中,一些公司存在克扣员工工资,停发、少发或拖欠工资行为,还有一些公司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还有的公司让员工在有毒、无防护设备等恶劣的生产环境下劳动,针对这种情况,为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员工享有特别解除权,可无条件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还可获得经济补偿金。这就是实践中通常所称的“被迫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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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