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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舅舅(48岁)在工地因事故去世,获赔100万人民币,另有身前个人存下的财产约20万人民币;舅舅共有4兄妹,下面还有3个妹妹;现在舅妈与其儿子提出两个方案,一是给外婆(即舅舅的母亲)10万,以后每月与其余子女均摊赡养费,二是一次性给老人20万,以后不闻不问;老人表态希望能跟着孙子过,但舅妈还年轻,以后或许还会另嫁,舅舅的儿子也不大愿意让老人跟着住;其余3个女儿表示可以共同赡养老人,但想让舅妈一家拿给老人20万,但舅妈不愿意,而且现在看样子是想赶紧买房子,把那钱给用了,以为这样就可以耍赖说没钱了 现在的问题是,从法律上讲舅舅去世了,外婆也是失去了儿子,那100万赔偿是否应该分给外婆一部分?如果应该,那么金额应该是多少?舅舅去世后舅妈和其儿子是否还有法律义务赡养老人?

继承
2015-12-30 15:5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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