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1、《劳动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为其购买社会保险。
2、《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3、单位解除劳动者的,你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工作满6个月到1年以下的,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工作在6个月以下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4、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责令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