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年9月入职,期间签过几次合同,从08年新劳动法开始之后,签满2次,15年12月31日到期,该签第三次了,公司应该与我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但是不肯签(我提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合同,人事经理就说没有意向跟我继续签第三次合同,打12333也说该和我签,但人事就是不签!)现在协商下来只肯跟我签一年的合同。问题:一,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申请双倍补偿金,从08年开始算,所以我就最多能申请到8*2个月的赔偿金,对吗?二,如果我签订了1年的合同,16年底合同到期后,公司不跟我续签第四次合同,那公司也该给我补偿金对吗?从08年开始算吗?
-
一旦签了一年合同,就视为放弃无固定期限的权利,不能再要求赔偿了。您的情况属于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的情形。您可以继续上班,这是你的权利。除非单位书面解除合同,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双倍赔偿金。
-
可以劳动仲裁,从08年开始算,一年一个月
-
协商的内容你们双方自由决定
-
不续签的话,可主张补偿金
-
需要索赔。
-
一,双倍补偿金无依据。二,到期不续签合同补偿金从08年起算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具体细节委托律师处理
-
一旦签了一年合同,就视为放弃无固定期限的权利,不能再要求赔偿了。您的情况属于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的情形
-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