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药品说明书注明:有过敏使禁用,用药前向患者询问过敏使。医生看病未询问过敏史(医生诊病记录),用药发生过敏。在医院看病输了一次液后,带回(医院同意)到社区医疗中心继续输液,第三次时发生过敏反应(与药品说明书所注明的药品副作用反应基本一致),通过急救车送往第三方医院救治,并住院。此因果关系是由医院举证还是由患者举证,如何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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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医疗事故医院举证,但首先封存病历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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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您委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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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搜集证据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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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您委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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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谁主张谁举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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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医院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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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