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在10月7日出的交通事故当时是一辆出租车撞的我,导致我一颗大门牙劈裂,左大腿挫伤,右胳膊肘挫伤,目前已结束治疗,现在总共花费8500元,肇事司机垫付2000元就以没钱为借口被给钱了,而且从一开始也不配合。目前我了解到肇事司机有交强险和商业险三者是50万。现在我想起诉他请问您一下营养费和精神损失费要多少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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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营养费法律没有具体规定需要根据案情酌情确定。精损费用是根据伤残等级数额确定的,一般一个等级可以主张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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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损失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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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费必须要有医院开具的加强营养证明,精神损害赔偿必须构成残疾才可以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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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费一般参考医院建议,没有建议一般只酌情给住院期间的。精神损失费如果是面部损伤但定不上残的一般在五千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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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实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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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费根据实际支出算,精神损失费可以要求但法院支持的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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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