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2014年10月6日,入职。2015年六月才给我 签合同上社保,2015年10月13办的离职。我能否劳动仲裁2014年10月-2015年5月工资2倍 以及社保补缴,包括这一年的公积金补缴。我现有单位开过就业证明复印件,有公司人事科公章,证明我入职日期,以及工资卡流水,以及人证可以出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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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要求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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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4年11月起主张双倍
追问:谢谢律师。公司2015年3月份和我签到 劳动合同 但是始终没上保险。六月一日上的保险。我十月份离职发现劳动局离职证明是2015年六月一日到合同终止期。这和公司签的合同不一致.而且我手里从来没有合同。以哪个时间合同为主。能否要求2014年11月到2015年5月双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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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从十一月开始主张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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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