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姓吴,我有关房屋买卖合同的问题想咨询一下!事情是这样的,在决定卖房的时候,由于价格不合心意,因此妈妈说要考虑考虑,当时买主已同意给时间我们考虑,可担保人却赖着不走不停劝说我们卖,最后签了合同兼收了定金。由于害怕日后搬迁到别处找不到工作和房屋居住下来,所以昨晚我打电话给买主,请求买主可否看在我和妈妈孤儿寡母份上,我可同意将定金完整无缺退回给他,希望他取消交易。但对方用法律恐吓我们,说我们已拿了十多天定金才来违约是不行的,除了赔违约金,但十倍的违约金对于我和妈妈这对孤儿寡母来说是个难题,因此想请问:买主虽然已服了定金,可还没在过户和转交土地证的情况下,合同是否已产生法律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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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给了定金,合同已经产生法律效力,你方如果违约,只需要返还定金,再赔偿相当于定金的钱就可以了,不存在十倍赔偿,法律也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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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就已经生效,你违约,对方可以选择双倍返还定金,也可以选择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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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条款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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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已经成立,但如果违约,最多支付双倍的定金,不存在十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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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合同肯定是有效的如果你们一方违约,需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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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时起就已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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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合同已生效。如果违约,需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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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