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2015年2月在这家4s店买的车,8月26日送车,28日修完,30日取车时没有掀开引擎盖检查,直到2015年10月27日(行驶1万公里左右)换机油时发现电瓶有硬物磕碰造成的凹陷损坏处。随即电话联系该4S店,店方让我来店里做检查。由于我距离长春较远,又不好请假等到11月14日才开车来到该4S店,该店经理说:1、电瓶有外伤不属于质量问题,不能换;2、在取车时没有当场验车,之后过了快俩月了才来找我们,我们不负责。并且让我去找有关部门做鉴定,来证明这个电瓶的损失是在他们店里造成的,监控录像也都超过储存时限无法查到记录。此前一直在这家4s店里做维修和保养。法院可以判定电瓶是他们维修护杠时碰坏的吗?律师费可以由商家承担吗?

交通事故
2015-11-22 21:48:2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