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刘律师:您好!本人现在居住的公房(一间)是我姑姑去世(2000年去世)留下的;我现在是户主,户口是1991年迁入的;本人与姑姑一起生活了九年时间;姑姑去世前,隐患肺癌瘫痪在床,是我一人照顾的;当时姑姑和居委会几个主任已经起草了一份详细的遗嘱,确定要将房子留给我,以防日后出现纠纷。但是,第二天,姑姑病情急转昏迷,便没能在遗嘱上签字。这事就这样拖下来了。直到2014年下半年,姑姑的外孙女(姑姑有一养女,户口不在我这里)找上门来,将我的东西强行搬出屋外,并强行占据,至今麻烦不断。请问您,这种情况怎么办?!可否通过法院起诉房管所来办理过户?谢谢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