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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2015年7月2日入职公司的,劳动合同上写试用期3个月, 试用期工资:1800,转正:2400。10月签了转正申请书,到了11月11日发工资却发的是1800,人事部却表示我没有通过审核所以不算转正,现在要我周五11月13日辞职,公司不同意出具书面文件。也就是说我工作了5个月一直没有转正,也没有通知我。 1、11月11日领导与我口头协商让我干到11月13日就走,我应该怎么做? 2、公司是否侵犯了我的权益?3 我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是我该如何提出所有的相关金额?以及相关具体事项? 谢谢!!

劳动纠纷
2015-11-11 14:16:0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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