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超市上班的,晚上十点关门。关门之后要交账,弄完之后差不多十点半吧!就和六七个同事一起去吃饭了。没有喝酒,吃完差不多十二点,再回家的路上,过人行道的时候被小车撞了,当时肇事者逃逸,右小腿多段粉碎骨折,肋骨7·8·9断裂,尾椎8·9·10断裂,胸腔有淤血。三天之后,找到肇事者。那边全责。
公司说我下班超过半个小时,不算工伤。我是七月中旬出的事,八月开始单位就给我停了,一分钱都没有给我,工资就更不用说了。十一月的时候,单位打电话说要解除劳动合同。
我想问问,现在我可以对公司要求什么赔偿,怎么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