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号晚上,我被人临时雇去干活,右手大拇指卷入电机皮带轮,造成第一节拇指骨折。当时和雇主去的医院,她拿了3000元手术费后就走了。以后我住院,拿药,检查,拆线有陆续花了5000左右,后续取固定钢钉要一笔费用。住院时她让我套用她厂内的职工姓名办的住院手续,为了好冒用人家的意外保险,获得赔偿。我出院后,找她协商不成,后来又和她连系,她又一再推脱,请问这样的情况,我可以去法院起诉她吗?我保留了住院的所有票据复印件和X光片。如果去起诉我又不知道她的身份证号码能起诉吗?如果和解我应该主张多少权益?可以委托你们代理这件事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