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0岁,老伴1984年得病去世,我一直居住在1981年临泽政府分配给我的51平方米的平房内,按月缴纳房租,2000年以来由于水井,厕所等陆续遭到毁坏,无法居住,我于2001年冬天搬到嘉峪关小儿子处居住,后来我就靠租房居住,这中间拆迁办和我谈过几次,皆因补偿和安置问题不合理,我拒领补偿款,2014年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强行将我的住房拆除,我想咨询一下,政府应当按怎样的标准给我补偿?怎样对我的住房给予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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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照当地的拆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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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们当地的政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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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当地的拆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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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