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天津北辰区**家园的居民,我于9月25日拿到本小区的住房。拿到钥匙后物业公司告知我们装修必须到物业公司办理装修许可证,业主要交1000元装修抵押金,500元垃圾清洁费还有电梯磨损费,装修公司也要交1000元抵押金,必须办理施工证每证交10元。 必须租物业公司的灭火器。当时我们就觉得他们在乱收费,但是为了能顺利装修就将以上费用都交了,但是物业公司没有给灭火器,事后物业派保安人员进入我房间检查灭火器,发现没有灭火器,就叫装修工人停工,工人给我打电话说物业叫停工,问问有没有灭火器,我说钱都交完了,但没给灭火器,把电话交给保安我和他说,保安不接电话,我赶紧给物业经理打电话,这时工人打电话告知被保安打了我赶紧让工人报警。我想问问律师:1、物业公司应该属天津那个行政部门管理?2、物业公司有没有权利租赁灭火器。3、物业公司有没有权利让业主安装护栏必须去物业公司指定的公司?4、物业公司有没有权利从我装修房内拽走装修工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