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市劳动局:我是重庆市xx电子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员工,我特向市劳动局求助我2015年9月30日向九龙坡劳动仲裁申请仲裁事宜的回复内容不理解。其申请劳动仲裁如下:申请人:艾x,男,汉族,生于1955年9月7日,身份证: 。住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x村x组。 联系电话:  被诉人:重庆市xx电子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倪x ? ? ? ? 公司总经理:周x 联系电话: ? 行政部主任:何x 注册地址:九龙坡区x镇x村 邮编: 申请事项:1,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请人2012年10月18日至2015年9月8日星期六共计150天的加班费15502.5元。 2,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请人2012年10月18日至2015年9月7日周末休息日加班费4685.2元。 3,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请人2010年10月11日至2015年9月年休假费5167.5元。 4,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请人2010年10月11日至2015年9月经济补偿金7500元。 5,总计32855.2元。 事实与理由: ? ? 申请人艾x,2010年10月11日被被诉人招聘入职签订劳动合同至2015年10月10日(注:2015年9月7日被被诉人单方以申请人年满六十周岁为由终止劳动合同,未经过申请人协商。申请人未达到退休条件未能享受退休待遇)。其中2010年10月11日至2012年10月17日在生产部计件工工作,从2012年10月18日被被诉人安排为库房看守库房工作至被终止劳动合同。2014年6月10日工作时间为每天12小时,每周休息星期日一天。其月工资1500元(即按《劳动法》规定1500元*21.75天,平均日工资应约为68.9元)。1,被诉人应按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支付申请人从2012年10月18日至2015年9月7日星期六共计150天(日工资1.5倍)的加班费15502.5元。2,由于申请人从2012年10月18日至2015年9月7日共计150天星期日未休完,申请人从2012年10月18日至2015年7月3日共休星期日61天,2015年7月4日至2015年8月27日共补休星期天日55天总共才休116天。未按劳动合同规定享受足周末(星期天)休息日34天,按劳动合同法第31条之规定,被诉人应支付申请人周末(星期天)未休完的假共计34天(日工资2倍)折算加班费4685.2元。3,申请人入职期间未享受年休假,按《劳动法》第45条和《职工待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被诉人应支付申请人2010年10月11日至2015年9月7日共计5年未休的年休假25天(日工资3倍)折算加班费5167.5元。4,申请人入职至被被诉人单方终止劳动合同,未与申请人协商。按劳动合同第四十四条规定,被诉人应支付申请人2010年10月11日至2015年9月7日共计5年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7500元。另:本人被被诉人单方终止劳动合同时,被被诉人要求只盖了一个财务无借款、库房无借物、工作交接手续的手印。当时申请人盖手印时,上面只有施x(生产部经理)、吴x(库房看守人员,电话)、万x(库管)、陶x(财务部)签了一个无借款共计14个字,再无其他任何内容。 ? ? 综合上述事由,申请人认为被诉人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利,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 ? ? ? ? ? ? ? ? ? ? ?致此 重庆市九龙坡劳动仲裁委员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申请人: 附件: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 ? ? ? ?2,入职表复印件一份。 ? ? ? ? ?3,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 ? ? ? ? ?4,九龙坡社保局的具的不符合退休条件告知书复印件一份。 ? ? ? ? 5,被诉人开具的失业职工介绍信复印件一份。 ? ? ? ? ?6,被诉人开具的终止劳动合同书复印件一份。 九龙坡劳动仲裁委的回复是不受理,理由是我已到60周岁。请问我60岁之前的不算劳动者吗?我现虽满60周岁,但未享受退休待遇,根据劳动合同第四十四条第二项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终止劳动合同。本条规定意思是未享受退休待遇的法定退休年龄人员被终止劳动合同就应该受劳动法保护,所以申请人特向市劳动局求助。 谢谢! 求助人:艾x 2015年10月5日

其它综合
2015-10-05 13:22:15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