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嘉兴桐乡一个房产公司的,我现在这个公司是从2014年5月5日入职的。从事房产销售一职,成交客户已经70套左右,已经结算的佣金和工资是5万人民币不到一点,还有剩余8万多人民币的佣金未拿到。因为客户沟通问题得罪了主管,平时工作中也经常给我穿小鞋。所以她现在向公司经理告子无需有的状,想赶我走。我反正已经吃了冤枉亏了,就想问一下已经签合同的客户,销售佣金可否结算清给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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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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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仲裁
追问:请问走如何一个程序?胜算多少,万分感谢!
解答:需要结合证据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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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