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本原登记在父亲名下(已去世),母亲健在,拟改在母亲名下,家中共有5个子女,拆迁款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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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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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拆迁政策不同,可能跟承租人,实际居住人及户口等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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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当地拆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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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属于第一继承人的,都有权利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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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在母亲名下,拆迁款归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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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看拆迁政策,你是第一继承人,有权利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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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一旦登记在母亲名下,拆迁补偿款属于母亲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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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拆迁政策,有拆迁利益的人按照政策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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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