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老房子是由兄弟几个平分的,有协议。但是土地证是老大的,房子是由我们造的,1985年老大借款300元,至今未还。老四向老大的借款是由我们还的,当是口头协议房子归我,现在老大反悔,有拿拆迁款的3分之2,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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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看拆迁协议以及以前你们的协议来确定,至于口头协议没有证据的话很难获得支持。如果方便,建议你直接电话与我沟通或者与我面谈,这样可以让我比较准确的作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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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需要看拆迁协议是按照房产面积安置还是按照户口人数安置,安置不同分配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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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协议约定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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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向老大追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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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协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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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家的房子若没有房产证的话,那么就只能按照土地上登记的名字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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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