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和公司签了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条款,我辞职需要提前30日通知公司.
若我于本月1日递交辞职通知书面通知书,通知公司我下个月1日将离职.
公司收到辞职信后,说"下个星期你就不用来上班了".
1. 我和公司的劳动合同中,没有规定赔偿条款,只说按照劳动法的规定.
2. 公司没有对我进行过培训,也没有出钱帮我办户口等费用.
3. 我的意思是我本月1号提交了辞职通知,但我要到下个月的1号才有新的工作.也就是说我还想做完这个月的工作,拿完这个月的工资.
4. 在本月1号至下月1号这段时间,公司随时让我走而不需要提前书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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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马律师.
"公司随时让你走,也需要提前书面通知",公司书面通知的提前时间为多少,是不是也是 30 天?
如果也是 30 天的话,那不合逻辑呀,因为是我先提交辞职通知的,本月1号至下月1号这段时间,公司再发出通知的话,到期时间已经不止是1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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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本月1号提交了辞职通知, 到下个月的1号才有新的工作.如果还想做完这个月的工作,拿完这个月的工资.可以与单位协商。
在本月1号至下月1号这段时间,公司随时让你走,也需要提前书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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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