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37岁周岁,在同一公司连续工作14年,根据新劳动合同是否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06年脑瘤手术后,身体状况不太好,13年起偶尔上班。14年10月开始长期病假。现在身体已经不能再上班了(单眼失明,左彻手脚不便)。原来是想等到15年工龄了看看能不能办理退职,也行不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条件。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公司能把我辞退吗(治疗期满后)?还是我自己跟公司协商,辞职好?谢谢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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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追问:我已经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是我身体不适合上班了,怎么做比较好。1,继续病假到公司不同意我请。2,等明年办理退职。3,和公司协商辞职。或者请告诉我其他方法
解答:可以协商,要求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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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