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跟我前公司签过一个保密与竞业禁止协议,这个协议里面有一条规定是在前公司离职后,一年内不能在本市的同类型企业工作,前公司给予在职补贴800元/月,离职后200元/月,如果违反协议要赔款10万元。我在前公司的平均月薪3500元/月。要说明的是这个在职补贴800元是我们底薪,后来签了这个协议后,就把底薪改成了保密协议金;离职后的200元可以领但我还没有领过,前公司说可以一年后一次领。我是15年5月离职的,现在有家跟我前公司同类型的公司聘用我,如果我去做,对我有影响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