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有达到国家劳动法规定给予劳动者每周至少一天休息,每月加班超过36小时,上夜班就打了个盹公司就要求罚款300元,不接受罚款就给予开除并罚款500,这时我们作为劳动者应该怎么办,想告告不了没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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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423号令)第25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二)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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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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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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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或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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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因此事导致被辞退,单位的行为应是违法解除,应当支付你双倍赔偿,你需要提供你们存在劳动关系的初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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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打卡等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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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