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我有一个兄弟在柳州众盈物流有限公司打工,已近两年,未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也没帮买有工伤保险。8月15日,该兄弟在工作时从装货的车上摔下,右边手断、脚断,目前在医院治疗,还不能下床行走,但单位已拒绝支付医疗费,叫自行出院回家。我的问题是:因未签订劳动合同,目前我们不能到单位去收集证据,比如上班监控录象、发工资的名册等,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何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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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先向劳动监察部门报案反应情况,争取劳动部门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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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能确认劳动关系的证据有:工作牌、上岗证、工资条、上下班打卡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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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牌,工资单,发工资的转账记录等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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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劳动监察、安监局投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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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因此,劳动者在平时应当注意保存好自己的工作证、服务证、考勤卡、工资条等与工作相关的材料,以便在必要时候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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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