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刚刚买了一个小商铺,房产开发商说房产证要统一办理,在签合同时要签一份委托书,大概的意思就是说业主授权给开发商安排的人去办理相关的事项,因为要跑很多部门,而且很烦嗦,还说所有业主都要签,要不然就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给房产证,所以我们就勉强签了,事后我仔细看委托书条款,觉得有一条可能对业主来说有很大风险:办理抵压登记,领取房产证及他项权力证文件。 如果开发商拿了房产证又不通知业主,是不是可以去银行抵压贷款,而业主就要自己买单了。这样岂不是有很大风险,而且委托书上的受委托人有四个,但却没有条款说明这四个人和开发商的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