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决书还提到什么内容?你还有其他什么证据?这种情况请律师辩护更有保障。
追问:判决提到我无及时撤回要约,又和卖家签了解除协议,居间完成了。解除原因是我不能接受涉案物业的厨房正上方是楼上复式的厕所,我认为是重大缺陷。录音证明:在我已签名,卖方尚未签署《买卖合同》的情况下,中介的员工在我向她咨询时有意隐瞒“涉案房屋”存在“重大缺陷”的事实,同时欺骗说《买卖合同》当时已生效了,导致我无法立即撤回。我还提供了电信查询的通话记录清单、档案馆查的涉案物业的竣工图纸。它们与被上诉人提供的《买卖合同》及合同解除协议等书证和几个视听材料之间均可相互印证(涉案人物、通话时间记录、卖方夫妇到达办手续的日期、事件背景、涉案房屋层高为4米及有“重大缺陷”的特征、《买卖合同》的签署生效情况等内容均可一一印证),特别是录音证据中提及涉案房屋层高为4米及有“重大缺陷”的特征与涉案物业的竣工图纸、被上诉人提供的合同解除协议所反映的情况完全一至。重点是法院提都不提是否采信录音和理由,真不服气。
解答:这样吧,你的这个情况还是比较复杂的。三言两语说不清楚,如果方便可以联系我,再作详细沟通。
追问:能得到您的耐心解答,真是万分感谢!我是有冤无法诉呀!我咨询了俩律师,一个说上诉肯定输,不接案子。一个说不是我没道理,但上诉因为各种原因一般不改判,而且只几万的事,请律师不值,也不接。我上网查了一下中院历史判决书,也真是很少改判,真想哭了。确实是冤啊,我给中介和卖家合伙套住了!只有录音为主的证据,证明力又弱些!以后都不敢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