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淘宝网购物,因退货的运费问题和卖家不能达成意见一致,申请淘宝客服介入,淘宝客服以我提供证据无效从裁定我维权不成立,并只同意我换货。我认为这个裁定越权并侵权,因为我申请淘宝客服介入的是运费问题,而且我的申请是在收到商品的七天以内,属消费法规定的七天无理由退货。之后我多次拨打淘宝客服电话申诉,每次都说三到五个工作日给我答复,可是没有一次回复。后我又在消费者投诉和解平台向淘宝网投诉,三次只有一次一位小姐打电话给我回复说,她和卖家协商过,因超过退换过期,卖家只同意换货。我认为淘宝网帮着卖家侵害我的权益,我的退货问题应该是从申请退货开始的延续,没理由认为超期,如果是超期也应该追究淘宝客服的责任。这件事已经从三月份拖到现在了,现在我该如何才能维护我自己的合法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