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关键就是167平的权属问题和剩余的120平左右的房屋归属问题,原先167平及其周围的土地权属是谁的,对方是否有权建房?户口问题也涉嫌违法
追问:房子在爷爷去世前和四叔一起生活的期间翻建过,当时房本上写的面积是167平米,名字到现在一直写的是爷爷的名字,按理说应该算遗产,可法官不明确说明,反而说老人遗产份额较小,其余200平米是爷爷去世后不断兴建,拆迁时算作合理面积,我们不要,只要求分那167平方的补偿,即使这样法院还只判了4万5给我们,我们觉得太不合理,可二审还是这个结果,现在就想问如果要求再审,法院能够受理吗。
解答:在请求再审期限内,会受理,但能否得到支持,需好好准备一番
追问:您看以下理由能够得到支持吗。
第一。原法官在判决书中没有明确说明哪些东西属于遗产,数额是多少,分配比例是多
少,因而缺少透明度,有失公平,判罚没有依据,不能让人信服。
第二,在被告只有几个亲属写的证词,且无第三方证人出庭作证和其它物证的情况下,
原法官就认定翻建房屋是由被告出资,明显缺乏依据,有失公平。
第三,原法官在把拆迁款中的一部分作为遗产时存在严重失误,没有做到具体案件具
解答: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