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公司是没有签合同的,是后来有公告一张纸说辞职要提前一个月,那我就是因为加班两个星期,还有三天星期日,因工作忙加了一晚上的通宵,于第二天向公司请假,但公司不批,于晚上又回去加了一晚上班,再第二天请假也没批,第三天电话通知辞职了,公司没答应也没拒绝,但发工资时候只发底薪,加班和提成都没有的拿,合计大约二千,不是因为这点钱,是因为太欺负人了,因为都是认识的比较熟悉的人,说没提前一个月辞职,按公司规定一天要扣两天的工资,我这点工资还不够扣,给底薪已经是给面子了。这样的情况能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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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向劳动局反映情况,亦可申请劳动仲裁追讨欠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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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去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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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去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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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