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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3.7.18号前后到xx保安防公司做保安的,当天签合同,工资第一个月1850元,第二月工资涨到2000元,我职务是班长,负责夜班,工作为12小时,每月带薪休假4天。我做到2013.12.20离开公司。原因是我与甲方(大溪地五期商住楼项目)物业负责人因为处理工作问题产生矛盾,后来他们利用我的一点工作失误,胁迫公司老板解雇我。我离开时,公司老板一再表示工资按时打我账户,公司当时欠我2013.11月满勤工资加几天加班工资,还有2013.12月20天工资,共计3640元。我们一直打电话给老板,他就是拖着不给,总是说下个月发工资打给你,前后有几十次了,始终工资没有拿到,今年7月份,我们去蜀山劳动局,劳动局让他7月31日前把工资结清,他仍然不给。劳动局让我们找劳动仲裁起诉他,我想咨询我可以要求老板付我工资和补偿金赔偿金等吗?

其它综合
2015-08-04 21:22:2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