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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签了劳动合同,没有给劳动者,离开单位可以得到陪偿吗?

劳动纠纷
2015-08-03 20:32:33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你如果已经在劳动合同上签字了,就无法得到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赔偿。对方在庭审过程中肯定会提供你签字的合同作为证据。
    追问:如果不是得到双倍工资,那可能得到什么赔偿
    解答:需要看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的具体情况,是用人单位辞退还是劳动者主动要求离职。主动要求离职的还要分析离职的原因。如果符合法律规定,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单位违反辞退,可以要求赔偿金。赔偿金标准是经济补偿金的双倍。
    追问:单位强行摊派,员工逼迫而已辞职,该如何处理?到哪个部门去投诉?多谢。
    解答:你们离职的时候有向单位交过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等材料吗?或者有没在什么材料上签字?按你的说法可能涉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看你们单位这么不规范,是不是还存在没交社会保险等问题?要投诉去劳动监察大队,不过效果不一定好,如果确定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解除等情形,可以直接起诉。劳动争议案件基本不收诉讼费,收也就10块。
    追问:是这样的,我在邮局做投递员,由于单位长期强行摊派报纸,酒,车险等的推销任务,从上面强行下任务到各个支局,再由支局摊派到个人,支局长为了把自己的位置坐好,他只得叼难员工,有的为了完成任务,只得借贷款来交。真的没办法。只是逼迫而已。
    解答:首先,你们在劳动合同上签字了,就不存在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了;其次,单位强行摊派不属于你们本职工作的任务,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的。假如你们不完成摊派任务会有什么样的后果?是被辞退还是会扣罚工资?再次,你们因为接受不了用人单位的强行摊派,而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是月工资乘以工作年限。
    追问:工资是不会扣的,比如报纸杂志,有买段包销,没人订只得自己买回家,他们要的是钱,不管你怎样处理,反正在邮局的基本上都是这样。关键问题是没人要。多谢。
    解答:这种情况等于变相减少工资收入,你们以此为由辞职的,可能要求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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