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家人一起出租铺面,共八个连在一起,但是承租方占用其中一家人的楼梯下到铺面门的小铺面(他租了二楼的房租居住用房)。其他几家家人的铺面用房可以单独使用,没有任何影响。只对其中一家造成了停放车辆不便的问题。我方要求隔开,对方不依。经过几次双方争吵,签了一份屈辱的不是本意的手写合同,约定他继续使用,帮出租人下雨遮车,晚上把车放进楼道小铺面并给了一定的租金。约定我方不能经常找他闹,影响他经营,不然就是毁约赔偿巨大金额。现在合同到期了,怎样才能不让他继续使用楼道小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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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不再继续租赁给他就可以。
追问:铺面租赁合同租期是10年,签了3年,3年后每年涨利息,小铺面租期也是,只给了一年的钱。不想租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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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委托律师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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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